原标题:邳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邳州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之间出生);
(四)招聘岗位及学历、户籍和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邳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参与非法信访及邪教组织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类型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3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邳州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北路3号,市武装部南隔壁)。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须提交:
1、本人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正面彩照3张;
2、《邳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
3、报名者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报名费100元;
5、邳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健康申报及承诺书(附件3,自行上网下载打印)
以上材料复印件单独按序装订。
领取准考证日期、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结束后如达不到开考比例1:2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招聘岗位,直至取消该岗位。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自带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面试人员:笔试阅卷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参加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时间、地点:被确定为有面试资格的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网上通知。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考生。如形不成竞争岗位,60分为合格线。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由邳州经济开发区党群部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从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
(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由邳州经济开发区统一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工资待遇等详见《邳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七、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考生不符报名条件而审核通过或有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除取消相关考生考聘资格外,追究相关责任。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本公告由邳州经济开发区负责解释。
邳州经济开发区:0516-67062612
监督电话 :0516-86288837 0516-86228635
中共邳州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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