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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认定为工伤是误解 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才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9-10-30 作者:互联网 浏览量:

冬季由于天气寒冷多雨雪,很多人上下班途中容易滑倒摔伤,导致事故频发。近日我们接到不少网友的咨询,很多人认为自己在上下班途中摔伤了也应该算做是工伤,其实不然,这个是误解或者没有理解清楚。44516人才网在调查中也发现有近六成的被调查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的规定不是很了解,存在着一知半解,我们特意查询了相关资料也咨询法律专家与网友们共同普法。

王某飞是徐州开发区某厂的一名职工,晚上下班的时候骑电动车由于急刹车摔倒而导致右腿胫骨平台骨折,住院花了2万多块钱的医药费,事故发生后王某飞家人找到了就职的企业要求认定为工伤被该企业拒绝,企业方认为王某飞是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发生,所以不应该属于工伤。

对于王某飞的遭遇我们表示很同情,但根据最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来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里强调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由于王某飞是因为自己个人原因骑车不当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并不存在第三方过错方,王某飞自己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所以该企业没有过错,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情况才能算作工伤呢?《工伤保险条例》中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此44516人才网也提醒大家注意:如果发生了工伤事故我们应该注意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因为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另外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以及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同时也提醒大家上下班途中小心慢行,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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